Snmr Miri  8月28日下午4:03
●當我們從「法界論」更了解「唯識論」的立場之後,還是要用「唯識論」的角度來論「唯識」才可以,而不是將兩者混起來…
◎這一點很重要。
◎所以,同樣的,有關其它法門的看法…亦復如是。也就是說:《當我們從「法界論」更了解「緣起論」的立場之後,還是要用「緣起論」的角度來論「緣起」才可以,而不是將兩者混起來…》
◎而這也就是「法界論」有辦法圓各種法門的關鍵所在!
註:以能圓故,「法界論」能知其人在各自的法門中…是否步入了「已經錯解自己法門」的誤區……。

三能變.jpg

Snmr Miri 「法界論」論的就是:心→相應←物。
從「本有」的角度來看,「心」「物」從來平等,以不相在故。
唯,以「心」能「覺」故, 才有了「能覺」和「所覺」的差別。
也就是說,若從「覺(相應)」的角度來論,「心」「物」就有了「心君物臣」的差別。
於是式子也可以這樣寫:心→相應(覺)→物

Snmr Miri 承上:
從唯識論的角度來寫這個式子,那就是:心→識(相應)→物
從緣起論的角度來寫這個式子,那就是:心→法(相應)→物
由於任何一種法門皆是「心物相應」故,於是,這個式子可以統括而寫成:心→相應(覺、識、法)→物
也可以簡略寫成:心→相應→物
從上面的式子,我們就可以約略看出各個法門之間的差別。
又,以「相應」就有相對的「不相應」,於是,若從般若論的角度來寫這個式子,那就是:心→空(不相應)→物
而這就是「心大、空大、物大」的三常了,也就是《楞嚴經》所說的…七大如來藏。

讚顯示更多心情 · 回覆 · 1天 · 已編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nmr Mi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