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mr Miri   2021.1月20日上午6:44  · 
這兩種看法,一個是以「理(真理)」為主,一個是以「事(實相)」為主,或許這兩者就只是角度的不同而已,但我個人還是比較偏向「以事為實相」,然後…我才有辦法看懂什麼是「真理」……

有關四法界的兩種看法.jpg
四法界的兩種看法.jpg

Snmr Miri
以「理」為重點的人會認為:「理」就是「事」的本體,一切「事」就是依「理」而形成,然後,這樣的「真理」,其本體空寂,以空性故。
Snmr Miri
以「事」為重點的人會認為:「事」從來就如是運行,凡所有「理」皆是依「事」而論,然後,其所論之「理」要完全符合「事」的實相才可以。這樣,才有辦法「理事圓融」,然後事事無礙……
Snmr Miri
「法界論」,以「心物本有」故,是比較偏向「事」的一種論法……
亦以「本有」故,更能清楚的看到「空性」是用什麼角度在論的,也能夠知道其所謂的「本體(空性)」就是怎樣的一種「理論」,因而,我們能確定它這樣的「本體」之論,其實就是一種「理體」。(或可說就是「事的本質」,但卻不能算是「事的本體」,以此體非彼體故,兩者的「體」義…相差十萬八千里。)
Snmr Miri
我們可以用這種「理體」來論「真如、空性」就是怎樣的「體(理體)」,但卻不能說它們就是一種「事」之「體」,因為這種論法是還沒論到「真如、空性」所含藏的那個「如來藏心」和「如來藏物」……
因此,若把「真如、空性」誤認為是一 種「事體」的話,那麼就會變成「梵我神論」。

Snmr Miri
「法界論」的「心物本有」將可以彌補這種缺失,然後可以「即理即事」的理事圓融,也可以「即心即物」的事事無礙。
Snmr Miri
問題是:以「真如」、「空性」為「體」的人,他們能知道這只是一種「理體」嗎?還是一直認為「真如」、「空性」就是「實相」本身?(所以,才會一直反對「心物本有」?)
Snmr Miri
●所以,才會一直反對「心物本有」?
◎妙哉!
◎也就是說……,以後有緣,論了再說,這裡就先略過了。

Snmr Miri
「空性」對一般傳統佛學者而言,似乎就是一種絕對的「真理」。但從「法界論」的角度來看,其實大部分堅持「空性」的人,都偏向了「空」義,他們無法在「空義」的當下,確認「空有不二」。他們只能語焉不詳的說這個「空性」能生萬法所以不是「沒有」,所以是「真空妙有」,他們不敢確定「空性」中…本來就含藏有「如來藏心」和「如來藏物」……
Snmr Miri
一直在說「空性」的人,他必須如實確定「空性」中…必然含藏有「如來藏心」和「如來藏物」,才能說「空性不是沒有,而是真空妙用」,否則……他們所自以為的「空有不二」,從「法界論」的角度來看,就是那麼的「虛無縹緲」,而那樣的「虛無」,或許可以「寂滅」於「空性(無極)」吧?但,說真的…那種「虛無」再怎麼高妙…也無法達到法爾如是的「究竟涅槃(返歸太極)」。
Snmr Miri
「空即是色 色即是空」,妙哉!
一般人大概都會用「空性即是色 色即是空性」的角度來解讀。
但「法界論」除了這種看法之外,還會用直接肯定「色」的方式來解讀,一點也不會腳踏兩條船的打迷糊仗:
如虛空般清澈無染的心,能洞見色本來就是怎樣的色;而色本身…就是可以被清澈無染的心…所全然洞見。
Snmr Miri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如虛空般清澈無染的心,能洞見受本來就是怎樣的受;而受本身…就是可以被清澈無染的心…所全然洞見(覺受)。
如虛空般清澈無染的心,能洞見想本來就是怎樣的想;而想本身…就是可以被清澈無染的心…所全然洞見(善分別)。
如虛空般清澈無染的心,能洞見行本來就是怎樣的行;而行本身…就是可以被清澈無染的心…所全然洞見(相應之運作)。
如虛空般清澈無染的心,能洞見識本來就是怎樣的識;而識本身…就是可以被清澈無染的心…所全然洞見(了別其初能變)。

Snmr Miri
註:「法界論」只是提供了另一種看法來幫助我們更了解「法界實相」,並不是要和「華嚴宗」打對台,因而,能圓融兩者的看法而無礙,才是真正的智者。
Snmr Miri
同樣的,「法界論」對四重緣起的「相礙緣起」亦有自己的看法,但並不是要和「寧瑪派」打對台,就只是要幫助我們如何更懂得「法界實相」而已。(註:總覺得「法界論」的「相礙」語義,反而更如實而淺顯易懂。更容易契入實相,不會在很籠統的語義上傷腦筋。
有關相礙緣起的不同看法.jpg
鄭來也
華嚴和法界,法界論略勝一仇
Snmr Miri
???,等來也兄把「華嚴宗」的理論研究透澈了之後,再說。
Snmr Miri
我是資質混沌,同時也沒有時間去研究他們的甚深妙義,不得已才用自己的方式來解讀「四法界」。所以這種個人的看法,且當做參考就好,不必當真。
若要當真,那就得為自己的當真負責!
鄭來也
Snmr Miri 這個我不是蓋的光是現象界的相礙和心物的相礙不相象不是說到心乾都跑出來了,
Snmr Miri
還是要先懂得最原始的根本思想,才是正統。
然後,如果真看不懂,不得已,再用「法界論」的看法來理解囉!
註:兩者的邏輯理論雖然很不一樣,但窮究實相的精神卻是一致的,所以,若能兩者圓通而無礙,那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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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per 於 2021/01/26 15:17 留言
Jesper:

理事。事指事相、事法;理指真理、理性。在佛教中,[事、理]之相對意義有二:
1.凡夫依迷情所見之事相,稱為[事];聖者依智見所通達之真理,稱為[理]。
2.視之為[現象、本體]之相對,即以森羅差別之現象事法,稱為[事];以此等現象之本體乃平等無差別之理性真如,稱為[理]。
[事、理],[事、理]是一切法的二個端點,理事應該是一,而不是二。
[相、用]都是屬於[事],[理]就是[體],還是三分裡面的[理體、事相、事用]。
這才叫[理事圓融無礙]。[事]是現象,是力用,就是三分裡面的[相、用]。
[無理事不能通,不可滯事昧理],雖然你事上肯幹,但是你理不通,一有困難事上就通不過。
[無事理何所立,不可執理廢事]。如果你事上不肯幹,佛理懂的再多也是空頭理論,一事無成,該輪迴還是輪迴。
事即是理,理即是事,事上見理,理上見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理事五對。以理事鎔融逆順十門,證明[理事無礙]。此逆順十門分別是﹕[一、理遍於事門,二、事遍於理門,三、依理成事門,四、事能顯理門,五、以理奪事門,六、事能隱理門,七、真理即事門,八、事法即理門,九、真理非事門,十、事法非理門],此十門,總分五對。
[一、理事相遍,二、理事相成,三、理事相害,四、理事相即,五、理事相非]。
在上述論證[理事無礙觀]中,由鎔融逆順之[十門、五對]中:1.[相遍]以[一心圓融]故,2.[相成]以[無自性緣成]故,3.[相害]以[動靜隱顯]故,4.[相即]以[空有無體]故,5.[相非]以[真妄相異]故。在此逆順中辨其自在無礙之義,其所謂[事理相望]四義而成所謂[自在、無礙]。
[理體、事法]雖有嚴格的分別,但[理、事]之間,卻有[不二]的關係,這個[不二]的關係,叫做[即]。[體]的不二叫做[相即],[用]的不二叫[相入],[相即、相入]是華嚴哲學的究意義理。
[無礙]是[不二而二,二而不二],一能顯多,多乃歸一,而一即是多,多即是一,一多相即相入而無礙,故[理事無礙觀]成立。

Snmr Miri
謝謝Jesper兄特地補充了如此詳盡的正統看法……
這種正統看法對我來說是有點太精深了,反而會讓我繞了一個很大的理論的圈子而變成說食數寶,所以個人還是覺得用「法界論」的角度來理解「四法界」…更可以直入本懷。
Snmr Miri
有關「四法界」的看法,請以華嚴宗的正統角度來解讀才是正道唷,至於「法界論」的另類看法,請參考一下就好,不必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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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mr Miri
因為很是重點,所以再節錄出來,這樣可以更清楚正統看法的精髓。>>>>>>>>
[事、理]之相對意義有二:
1.凡夫依迷情所見之事相,稱為[事];聖者依智見所通達之真理,稱為[理]。
2.視之為[現象、本體]之相對,即以森羅差別之現象事法,稱為[事];以此等現象之本體乃平等無差別之理性真如,稱為[理]。

Snmr Miri
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事理
又作理事。事,指事相、事法;理,指真理、理性。於佛教中,事、理之相對意義有二;(一)凡夫依迷情所見之事相,稱為事;聖者依智見所通達之真理,稱為理。而此所謂之「真理」,則依各宗派之說而有不同,或指四諦之理,或指真空之理,或指中道之理。(二)視之為現象與本體之相對,即以森羅差別之現象事法,稱為事;以此等現象之本體乃平等無差別之理性真如,稱為理。而此現象之事與本體之理,二者之關係,各家立說不同:(1)依俱舍論卷二十五之說,苦、集、滅、道等四諦為理,虛妄之現象為事。「見惑」因迷於理而生起,故宜依無事而修;「修惑」因迷於粗雜之現象而起,故宜依有事而修。同論卷六又以無為法稱為無事,以有為法稱為有事;並將事相大別為自性、所緣、繫縛、所因、所攝等五種。(2)依唯識家之說,事乃依他而起之事法,理則為本自圓成如實之真如,二者具有不即不離之關係。蓋事與理之別,概在於有為與無為之不同,故謂事理不即(非一體);而真如之理者,其自體雖凝然不動,寂靜止息,然又可綿綿衍出現象,而為事法所依據之實體,故謂事理不離(此外無他)。(3)依大乘起信論之說,真如(理)隨緣而展開萬法(事)之現象,因而事即理,理即事。(4)依華嚴宗之說,以緣起差別之諸法為事,真如平等之理性為理,乃謂事理互融無礙;而於四法界之第三說「理事無礙法界」,於三重觀門之第二立「理事無礙觀」。(5)依天台宗之說,事理相當於法華經之本、二門,俗諦之事屬門,真諦之理屬本門。若配於化法四教,則藏教為界內事教,通教為界內理教,別教為界外事教,圓教為界外理教。又天台宗依此事理之別,而將「觀」分為事觀與理觀,將「惑」分為迷事之惑、迷理之惑,將懺悔分為事懺與理懺。此外,依天台性具之義,則十界三千諸法悉為性具,而非依於因緣所生,故亦係無為常住之真如法界。(6)依密教之說,謂因緣生之有為法為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為理。理為攝持之義,一切有為之事相各各攝持其體,即為理;其體為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稱六大法界。
總括而言,事,即指迷惑之世界;理,即指覺悟之世界。於歷來各種教理思想發展中,如較重視理,則事理之「相即思想」較盛;如自真理之具現而特重現實,則「事」之地位愈加重要,所謂「即事而真」、「一念三千」即為彰顯此類現象之用語。〔華嚴五教止觀、寶藏論、摩訶止觀卷二上、卷四上、大乘玄論卷四、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華嚴法界觀門、萬善同歸集卷三、蘇悉地經疏卷一、百法問答鈔卷四〕(參閱「事論」3045) p3043
Snmr Miri
●現象之事與本體之理,二者之關係,各家立說不同:
◎很高興有6家之言,以前還以為「四法界」是「華嚴宗」獨家所精論。
◎若是獨家所精論,那麼,再怎樣都要先尊重最原始的法義才可以,然後再說自己的看法。
◎既然已經有6家,那麼……
◎那麼,以後再加上「法界論」的看法,將會變成7家。(當仁不讓囉!)
◎只是「法界論」的看法,將很不同於傳統的「現象之事與本體之理」的這種角度就是了。

Snmr Miri
●總括而言,事,即指迷惑之世界;理,即指覺悟之世界。
◎這是傳統角度的看法。
◎至於「法界論」的看法則偏向:
事,即指本來如是之如如世界;理,即是指能覺悟此世界之真理(理論)。

◎這兩種看法,看似相似,其實很不一樣。
◎以不一樣故,所以「法界論」雖是簡單,但也有其精妙之處就是,切莫忽略了。
Snmr Miri
所謂的「真理」,其實都是依「事實」在說的。
因此,要先有「事實」的存在,然後才有「真理」可說。
Snmr Miri
也就是說,當我們說「水往低處流」的時候,是因為已經確定了水必然是往低處流的。於是,我們說「水往低處流」就是水的一種真理。
「水」,絕不是因為我們說了「水往低處流」的真理之後…才往低處流的。
所以,我們怎麼可以說,「水」是依「真理」而行呢?
Snmr Miri
當我們發現了「水往低處流」的真理之後,我們可以運用這種「真理」來讓「水」做各式各樣的「工作」。這時候,我們就可以說:這些「工作」都是依「水的真理」而運作的。
如是!如是!
所以,這種「理」的「真相」,和「水本來就往低處流」的「本來的事實真相」……,其語義(內容)是很不一樣的!
「法界論」所講的,就是「水」本來就如是的那個實相,而不是「水往低處流」的那個理論實相。
Snmr Miri
妙哉!然後,我們將可以知道「名→相→分別→正智→如如」會是怎樣「五法」……。
Snmr Miri
通常,我們都會這樣來理解這五法的內容:
「名相所困 分別心生 正智悟道 如如不動」
註:因為被名相所困,所以生出分別心,因此要悟入正智之道,才能達到如如不動。
Snmr Miri
「法界論」的看法,略有不一樣,要先反過來看才會更清楚些。底下就用「水」當例子來解說:
●如如……水本來就如此的如如。
●正智……了解水會往低處流的這種真理。
●分別……於「水往低處流」的真理處…起分別想。
●相……運用分別想,於是有了各種作用(現象)。
●名……為了解釋這些現象,於是就假立了各種「名」。
最後,再反過來看,就會懂得「名→相→分別→正智→如如」原來是怎樣的「五法」了。而且進路次第分明,妙哉!

Snmr Miri
題外話,順便一提。
●名……為了解釋這些現象,於是就假立了各種「名」。
◎於是,在經文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的話:
>>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是四念住即非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即非八聖道支,及佛十力即非佛十力,乃至一切相智即非一切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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